本版导读
“职工还有啥要求”
报载:山西新兴集团公司3534厂工会有一个惯例:每月末都要召开一次全体工会干部参加的碰头会。会上,负责各口的同志不仅要小结,汇报自己本月的工作,还要提出下月的活动安排计划。而该厂的工会主席在最后总结和布置工作时,总有一句口头禅:“对于我们的工作,大家提提,职工还有啥要求?”
好个“职工还有啥要求?”这一态度确实值得称道!工会是职工之家,为职工说话办事;干部是职工之友,为职工排忧解难。《中国工会章程》也明确规定了工会的主要社会职能,即: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代表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等。要履行好这些职能,工会干部就应该多听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职工群众的要求调整好自己的工作思路,加大自身的工作力度,多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办大事,办实事,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如此,才能赢得职工的信赖和支持,从而在他们的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工会脱离了职工群众,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没有存在下去之必要。所以笔者认为,工会要有所作为,有所发展,就应将工作的“根”植于基层,植于职工心中。而多听听职工的要求,不失为植“根”职工,联系群众,搞好工会工作,促进企业发展的好方法。
(谭贤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