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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99年09月02日
生活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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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的医保对职工看病有何影响

文/晓文

近日,国家权威部门联合出台了3个医疗保险改革配套方法。随着这些配套办法的实施;我们医疗保险改革进入了全国启动阶段。这些办法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我国医疗保险改革是由今年初开始的。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这项重大改革将于年底完成。目前各地正在加紧制定医疗保险改革的实施细则。

随着医疗保险改革的全面启动,职工看病就医将会出现一些新的变化。

上哪儿去看病?医改后,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上哪儿去看病呢?按照医疗保险改革配套办法的新规定,今后职工除了可在由劳动保障部门确定的定点专科医院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就医外,还可在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其它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3至5家作为自己的定点医院,一年后如对这些定点医疗机构不满意,还可进行更换。

有关部门同时提醒职工,医改后,除急诊和急救外,职工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但职工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医疗费该怎么缴?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公布后,不少职工担心,单位是不是不管我们的医疗费用了,得了大病怎么办?

实行医疗改革后,医疗保险费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医疗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共同缴纳。单位缴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介绍,实行医改后,过去职工看完病回单位报销医药费的做法将发生变化,今后每位职工将获得一个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看病所需小额医疗费或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简而言之,小病由个人帐户支付或自理。大病参加统筹。

个人帐户的钱从哪里来呢?一部分是职工自己按本人工资的2%缴纳积累起来的,一部分是单位缴费中30%左右的部分。换句话说,即使是看小病所花的医药费,也有一部分是由单位支付的。个人帐户里的钱归职工所有,可以结转和继承,主要用于支付小病或门诊费用。

得了大病怎么办?根据医改方案,大额医疗费用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统筹基金是由单位缴纳的。

职工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尽管大病医药费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但并不是没有下限和上限。国家对此有一个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目的是确保统筹基金不超支,实现收支平衡。

起付标准是按规定可以进入统筹基金支付的“门槛”,最高支付限额就是“封顶钱”,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4倍左右。

用药将受到哪些限制?根据医改方案和配套办法,与现在相比,参保职工的用药范围将有所限制。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目录,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药品主要有:一、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如维生素E、十全大补膏、人参等;二、部分可以人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如鹿茸、蝎子、海马、胎盘等;三、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如杜仲酒等;四、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如果味维生素C、阿斯匹林泡腾片等;五、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如冻干血浆、人血白蛋白等;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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