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话说“一支笔”
实行“一支笔”制度,为的是避免滋生腐败,曾被不少地方、不少单位崇尚为简便而又有效的管理手段。某些人凭着个人一支笔、一张嘴,大耍权威,胆大妄为,干了不少违法乱纪的勾当。于是,我们又开始用另一种眼光重新审视“一支笔”,那就是“一支笔”制度并非反腐倡廉的灵丹妙药,也存在弊大于利的问题。
弊一,容易使个人行为逃脱于法纪监督。按照惯例,一个单位、部门实行“一支笔”制度,攥笔的人要么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么是主要负责人指定的某一个人,单位的一切经济往来均由这攥笔的人掌管,钱咋花就这攥笔的“财神”父说了算,即使一笔不该开支的、甚至胡乱开支的款子,“财神”往票背上签个“同意”的批示,再署个名儿,便可畅通无阻,虚票、假票统统能换成钞票。现实中就有人深谙这“一支笔”的“功效”,利用“一支笔”大搞腐败。报载,河南某县一位乡长在听说自己将要调离时,24小时内竟签报了70多万元的票据。一人签字能换钱,只有他一人签字才管用,谁能把他咋样、谁又能咋样监督他?
弊二,容易让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之上。“一支笔”制度这个特权不仅令某些人的行为失控,个人获利,而且还容易克隆出一些“特权人物”。一个单位的“一支笔”通常都是有脸面的,上至机关下至企业,“一支笔”举足轻重。这些人的意志往往代表所在部门、单位的意见。用人问题上,根本不顾及组织原则,想用谁谁就上,甚至卷入买官卖官的肮脏交易,把一些品行甚差的人拉入了干部队伍,败坏了党的声誉。始作俑者还是“一支笔”克隆了“一口言”。
由此可见,“一支笔”带来的最大祸害是“特权”,“特权”产生的最大弊端是监督失控下的行为放纵。
“一支笔”有利更有弊,如何化弊为利?依笔者之见,应该多有几支“隐形的笔”。从规范上讲,最少不能没有监督权力这支“笔”;从职能分类上讲,机关除“一支笔”外,还应该突出纪检监察部门这支“笔”,企业除“一支笔”外,还应该注重职工民主管理这支“笔”。 (傅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