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谋钱财拐骗妇女被抓获判刑十年
本报讯 西安市灞桥区灞陵乡龙湾村农民李建民为了谋取钱财,竟然拐骗妇女,为他人介绍做妻,日前被灞桥区人民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0元。
1997年9月份,龙湾村的李老汉托李建民给他儿子找个媳妇,李建民便把此事搁在心里。在西安打工期间,李建民把眼睛盯在了劳务市场,打起了打工妹的主意。1998年3月13日晚李建民告知李老汉,这儿有个女娃,让准备4000元钱,14日1午3时许,李建民在西安市南门外劳务市场,以雇工为名,将寻找工作的山阳县女青年张某(21岁)骗到龙湾村李老汉家,将张给李老汉之子作妻,并向李老汉索要4000元人民币,因李老汉当时拿不出钱,且看出破绽,李建民一再纠缠未果,于次日凌晨3点将诊张带到其家、不顾张的反对,又强行与张发生性行为。当日早晨张某趁机逃走,遂到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李建民在逃,1998年11月2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王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