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山东良庄煤矿多经公司让职工当家作主
六成职工同意就可罢免厂长
据《山东工人报》公开招聘上来的企业经营者,如果失职渎职、经营不善,经60%以上职工同意就能将其罢免。这是山东省新汶矿业集团良庄煤矿多种经营公司赋予广大职工的权利。
该公司始建70年代末,现拥有大小厂点20余个。今年以来,为建立内部市场经营新机制,他们对一些小厂点实施分离经营,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了铸造、电信、汽修和皮带修理厂点的经营者、公司把生产经营权、经济分配权、财务管理权统统下放,各厂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这些厂点的职工对此心存疑虑:厂子出租、出售给个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得到保证吗?经营者急功近利怎么办?针对这种情况,该公司赋予职工“弹劾”经营者权利。 “弹劾”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一是无正当理由不能正常发放职工工资;二是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产品质量连续出现重大问题;四是对职工应尽的义务未尽;五是严重失职、渎职;六是可能对职工造成重大损失的其它情况。同时,经营者要交纳相当数额的风险抵押金,协议到期后经审核资产完好和经60%以上职工同意方可返还,否则不予返还,用于弥补职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