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99年12月08日
维权之页
03

以不退还集资款相要挟,铜川市精细化工厂80余名职工被迫与厂方终止了劳动合同,流落社会——

这些工人谁来管?

作为铜川市精细化工厂的职工,马琴自1993年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以来,从未上过一天班。该厂与马琴有着同样遭遇的职工还有20多人,如今这些“连厂门也摸不清朝哪边开”的职工,为要回招工集资款,还得被迫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铜川市精细化工厂是铜川市郊区经委所属的一所国有企业,原有职工120多人。1992年,该厂筹建时,面向社会招收了一批全民合同制工人,这些人大多来自郊区辖区内各煤矿的待业青年。1993年1月,新录用的工人在郊区劳动服务局办理招工手续时,与厂方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自1993年元月7日起,到1998年元月7日止,如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厂方为工人提供生产、工作场所和设备、工具、材料,并按规定缴纳合同制工人退休养老保险金,负责代扣工人个人应缴的部分。在签订合同时,每人交纳了5500元招工集资款,厂里规定:招工集资款不计息,中途不退款,5年后即1998年上半年及下半年两次退还给集资个人。

新招收的工人经过3个月集体培训后,一部分人接到通知进厂上班;没有接到通知的职工,家长多次找厂方,答复是等有岗位时再安排,直到现在没有给这些职工安排。进厂上班的工人境况也不佳,由于厂子正在筹建阶段,多半年时间都在挖土方,搬运砖瓦;正常生产后,工资多次拖欠;因缺乏周转资金,1994年以后,全面停产,每月发50元生活费,实际只发了一个月,就再没发过,养老统筹金从未交纳。

按交款时的约定,1998年到了该退钱的时候了,在职工“不知找了多少次区领导”后,终于从1998年4月23日开始陆续分批退钱,直至今年11月18日最后一次退款时,厂方以合同期满为由,要求工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否则不予退款。为领回集资钱,无奈之下,已有80余名工人被迫签了字。

工人们感到被欺骗了,5000多元被无偿使用6年,到头来还是一无所有,不是工人不愿上班,而是厂方不履行合同,不提供工作岗位。拖欠的工资怎么办,损失谁来补偿?

铜川市劳动局仲裁科的周新运认为,精细化工收招工集资款是没有任何政策依据的,不履行合同,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工人损失。

据精细化工厂上级主管部门郊区经委主任董建华讲,收集资款是因为建厂时企业必须筹集三分之一的自有资金,其余三分之二的资金才能从银行贷出。董主任说,拖欠工资厂里是承认的,等生产搞起来,有了效益才能补发。

早在1995年原劳动部就下发了《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该通知指出:“对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非法向劳动者个人收取的费用,应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招工后不能向职工提供正常工作岗位或不能保障职工其他各项劳动权利的,应依法予以纠正;给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责令其赔偿。”像铜川市精细化工厂这样的企业,从建厂以来就没有产生任何经济效益,而且每年还在银行孳生大量的贷款利息,让其赔偿经济损失,“等生产搞起来,产生效益再补发工资”,似乎都是空话。

这些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人说,以前虽然不能上班,但还有精神依托;如今像浮萍一样没了根,简单地被推向社会,无人过问。这些工人的再就业,养老等问题如何解决,应当引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的重视,有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本报记者焦晓宁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