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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财政建设资金拨付“直通车”管理成效显著
据新华社电 陕西省财政厅自1996年实行省级建设项目资金拨付“直通车”管理办法以来,大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截至目前,实行“直通车”管理的20多个省级大中型建设项目已节约管理费用支出2000多万元。
资金拨付“直通车”管理办法是将建设资金直接拨付到最终用款单位,改变了过去财政性建设资金全部拨付到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再转拨最终用款单位的作法,避免了资金被滞留、截留和挪用,保证了工程用款,实现了财政性建设资金拨付使用上的国库直接支付。
“直通车”管理使财政建设资金减少了拨付的中间环节,加快了资金到位速度,缩短了工程建设周期,降低了成本。它使建设单位从繁琐的资金拨付中解脱出来,全力投入到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项目管理,目前实行“直通车”管理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仅为工程总投资的0.85%,远低于国家所定标准。同时,“直通车”管理也有助于杜绝工程管理过程中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