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讯 今年以来,河南南阳中级人民法院率先建立了百家企业联系制,然后逐步向全市各基层法院推广。
为当好企业的知心人和知情人,南阳法院分别采取不同措施予以执行:对经济效益较好、有履行能力的企业,促其一次性或分期偿还所欠债务;对效益不好但有发展前途的企业,采取变通执行标的和期限、抵债反租、变债权为股权等多种方法予以执行;对严重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则建议主管部门通过破产重组、兼并等有效途径进行改制,在此基础上中止、终结或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