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3日,三原县高渠乡一村民郭某在高陵县非法收贩玉米时,拒绝检查,竟殴打工商所长,高陵县公安局湾子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出击,当场对其予以治安处罚。
这天中午12时许,通远工商所所长刘锋在湾子乡官寺村检查一贩粮车时,粮贩拒绝检查,竟用铁锨将刘的头部打伤,乡派出所所长高磊立即带领副所长郭联合、民警邸治奔赴现场,将准备驾车逃跑的郭某抓获,令其承担伤者的一切医院费用,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予以治安处罚。(卢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