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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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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公肥私无人管 销毁帐票谁来究

赵福民至今逍遥事外

 本报讯 去年11月3日,本报曾以《吃的同样饭境况不一般》为题,在一版头条位置报道了宝鸡市先锋商场原经理赵福民吃官饭放私骆驼之事。此篇报道在宝鸡反响强烈。但该商场的上级单位——宝鸡市五金交化总公司,对此事未予理睬,致使赵福民逍遥事外。 记者日前对此进行了回访。据先锋商场职工反映,赵福民在去年10月26日前的经理任上,就存在利用职权,侵吞集体资产,为个人和少数人牟利之事。

 其一,销毁帐票。赵福民伙同他人,将商场1999年7月以前的小帐烧毁,现已核实的帐目收人已超过14万元。对于此事,职工反响极大,商场也已向五交化总公司作了汇报,但至今不见有人来调查处理此事。五交化总公司靳志军书记说,总公司决定,待到东岭公司将先锋商场兼并后再处理此事。职工气愤地说,五交化总公司并不领导“东岭”,到时侯如何去处理?这分明是推脱之辞。

 其二,该商场1999年7月以后的小帐上,赵福民自签经手人,自己核报的金额计2339元。 其三,伟志公司租用先锋商场房屋的年租金为28.4万元,赵福民任经理后,说是“伟志”要求降低房租,他就把年租金降到22万元。嗣后,赵福民同他人在“伟志商场”报销飞机票、餐票等费用8026元。

 其四,赵福民批准和支持办的那个所谓“连锁店”,确已将先锋商场常年大客户拉了过去,使得先锋商场痛失商机。而那个“连锁店”的经营,人们也有疑问。因该店的帐由该商场代管,所以从店里交给商场的帐面查看,它全年所盈毛利仅5.6%,扣去增值税和相关税费,再扣去每月房租2300元,再扣去水电费,还有四个人的工资,该店的“大亏本”生意不知是如何个做法?

 赵福民是去年10月26日被免去商场经理职务的,原因并非是化公肥私,而是在兼并问题上被认为做了手脚的缘故。赵福民在任时,商场职工反映了他不少问题,未有人予以解决;赵福民被免职后,至今未被作离任审计;赵福民烧毁帐票事发生后,五交化总公司至今也未做调查处理。职工疑窦丛生:赵福民这样特殊,到底是何原因?

本报记者 杨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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