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0年01月19日
维权之页
03

这是发生在户县第二水泥厂的事:职工工资用本厂产品水泥折抵,职工望着一袋袋卖不出去的水泥,忧苦莫名。临近年关,他们发出一声声哀叹——

“顶工资的水泥卖不了 我们的日子没发过?”

户县第二水泥厂300多名职工在寒冬里守着一袋袋水泥而发愁,这可是厂里为他们抵的一年多的工资,如销不出去,他们的生活咋过?春节咋过?

1月12日,严寒刺骨。记者在颇费了一番周折之后,终于在位于终南山下户县石井乡找到该厂,由于第一场冬雪降临,通往厂区的道路已变得泥泞不堪。一群衣衫褴缕的工人围在窑炉前取暖,记者与他们交谈得知,近一年多来他们的工资都是用水泥折抵,散装每吨270元,袋装每吨290元,厂方讲这还只是成本价。急需用钱的职工往往以低于成本的价钱卖掉水泥,该厂职工人均工资本来就低,贱价销售后所得现金更是少之又少。有部分职工还根本卖不出去水泥。尤其是年关临近,气温又低,水泥需求量更低,低价销售也很难有人问津。大家只能望着堆积在仓库里的水泥叹气。据了解这一年多时间内,工人的工资,夜班费全是用水泥抵,从未发过一分钱现金;30多名离休人员也发了好几个月水泥。

厂长卢志澄介绍,该厂属户县五强企业之一,但从建厂到现在没有流动资金,企业是自我发展起来的,近年负债700多万元,现在筹集不到一点资金,销售资金也难以回收,每月的销售收入只能勉强支付电费维持正常运转。不仅职工工资是用水泥抵,就连县上征收的环保费、审计费以及购买石料、煤等原材料费用都是用水泥抵。春节将至,职工发不到一分钱厂领导也很着急,四处求人借钱,能否在春节前给职工发一点现金,他也说不准。

《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当记者问及卢厂长,是否知道该厂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卢厂长也满腹苦衷地说,从银行贷不出一点钱,我们现在是没人管,只有靠自己,发实物还能使厂子转起来,全厂工人还有盼头;如果有一天连水泥都发不出来,那就彻底垮了。工人有情绪,我们也能理解,在不停地做思想工作。现在只有全厂上下齐心协力,才能共渡难关。

记者在户县采访时还了解到,户县一些私营小水泥厂经营得很红火,有的是从户县第二水泥厂购进熟料粉碎后,一转手就能卖到好价钱。作为堂堂的县办大企业户县第二水泥厂,为什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束手无策,没有出路,连工人基本工资都无法支付,这怎么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

本报记者焦晓宁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