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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1月20日
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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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乱罚款就处理谁

西安颁布《市容协管员暂行规定》

本报讯 曾几何时,西安市个别市容协管员由于素质低下、作风恶劣,时常越权进行乱收费、乱罚款,引起了很多市民尤其是一些来西安办事的外地人强烈不满,严重损害了古城西安的形象。为了整治这些害群之马,西安市近日出台了《市容协管员管理暂行规定》,对市容协管员的聘用和纪律进行了明确规定。

按照这个《暂行规定》的要求,市容协管员上岗前必须统一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招聘的市容协管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由各区统一在西安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上岗标志牌。市容协管员不配制服,佩戴统一制作的标志牌。市容协管员依照有关规定协助市容环卫管理人员开展工作,但不得行使行政处罚权。

在上岗工作时,市容协管员如果出现仪容不整或者身穿市容监察制服,没有按规定佩戴标志牌,执勤过程中吸烟、喝酒、吃东西,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严重违纪造成较大不良后果,拒不接受市容纠风人员管理,越权进行行政执法活动等情形,将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情节比较严重的,要作出留用察看或辞退的处理。凡给予辞退处理的市容协管员,各级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一律不准重新录用。西安市市容管理部门特别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一旦发现市容管理人员有违纪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容纠风电话(6275217)进行举报。

本报记者田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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