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且说“李逵”护“李鬼”
笔者近日听说这样一件事:某商场出租的专柜销售假冒商品,打假人员查处时,商场负责人却站出来说情,认为大家愿买愿卖,只要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就行了,如果将其查封,商场也不免要受损失。
时下,类似这种“李逵”护“李鬼”的现象并非个别。笔者从报纸上看到两则报道就很有代表性。稽查人员在某地查获大量假冒一著名酒厂的白酒,谁知稿件见报前,该厂打电话请求将文中被假冒数减去两个零;某电子集团在外地查获大量冒牌货后,严格封锁消息,生怕被媒介曝光。
近几年,打假收效甚微,甚至越打越多、越打越假,个中原因固然很多,但“李逵”护“李鬼”则是主要病根之一。那么,“李逵”何以护“李鬼”?其一,一些企业担心,如果消费者知道自己品牌的产品假冒货多,为避免上当,会索性放弃对自己商场或品牌的选择,所以不愿打假。其二,一些企业难以承受高额的打假费用,“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打假过程令他们“心力憔悴”,最终退避三舍,放弃打假。其三,一些企业自以为拥有名牌,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认为别人假冒,不会对自己构成威胁,故而冷淡打假。
殊不知,上述种种实属目光短浅。“李逵”如此护“李鬼”,且不说“近墨者黑”,至少是为“李鬼”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李鬼”不除,“李逵”终无宁日,不但消费者利益受损,企业本身也会后患无穷。 (许双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