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国医院将“分家”经营
本报综合消息 今后,我国医疗机构将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大类。这是我国医疗机构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
在27日召开的全国卫生厅局长会上,卫生部部长张文康指出,我国实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但是,建立和健全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目前卫生部正在抓紧研究和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比如如何分型归类现有医疗机构的性质等。
如何划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专家认为,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有关法规,非营利性医院可包括政府医院、企业医院、社区医院和一部分民办医院;营利性医院可包括私立医院、股份制医院和中外合资医院。但最终如何划分,还需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加以确定。
专家认为,实行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向,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非公有制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医疗保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