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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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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亩地五角钱 使用期一百年

宁陕优惠资源开发者

本报讯 宁陕县乘西部开发东风,加快当地资源优势的开放开发步伐,近日推出《扩大对外开放,加速资源开发的优惠政策》,将本县境内的土地、矿产、林特、水力、生物、旅游资源全面对外开放,吸引县内外各种经济实体、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当地兴办各类资源开发型企业,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凡县外投资者在县境内新办、改造企业需征用、租赁土地的,除在收费给予优惠外,还可以地价人股分红。对开发“四荒地”、兴建经济林特园和发展旅游业,在过去年1元/亩土地提供使用权的基础上,再优惠50—80%,使用期延长到100年。新办资源开发性加工性企业,“三资”企业可实行多种形式经营,并从投产之日起,3至5年除按规定减免有关税费外,还可享受亏损弥补税收优惠政策,免费办理常住户口其住房、家属及子女就业、上学、招工、招干等与本县居民同等对待,享有参政议政等各项公民权利。

对引进项目、技术、设备和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凡引进项目、技术、设备在县内改造企业者,由受益企业按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一次性付给酬金;凡来县新办企业,由县财政按企业新增所得税的比例一次性发给奖金;凡为本县引进资金者,均由使用单位按到帐金额、使用年限、引资类别、利息高低按不同比例给予奖励。

为县外投资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在优化路、电、水、通讯等基础条件的同时,切实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和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县上成立了对外开放开发办公室。负责县外投资企业和管理与服务,落实优惠政策,保证正常经营,从而加快开放开发步伐,促进资源优势快速向经济优势转化。 (阮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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