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大规模开发陕北矿区不宜操之过急弘扬奉献精神 也应遵守《劳动法》
编辑同志:
西部大开发,必将给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而且对煤炭行业优化生产力布局,实施产品结构调整,促使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由于水电的发展和新矿区的开发投产,也会对现有的煤炭工业提出新的挑战。比如,二滩水电并网发电后,四川省内不少火电厂都成了调控电厂,三峡水电一发电,首先是湖北境内的火电厂基本上都不能满负荷发电了。为了落实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陕西省政府对全省煤炭工业作出重大决策,决定收缩渭北中部,稳定渭北两头,重心向北转移,确立在陕北建设黄陵矿区和榆神矿区。目前黄陵1号井已建成100万吨生产能力,已探明地质储量301亿吨的榆神矿区多项前期准备工作已全面展开。由于陕北煤炭质量好、成本低,随着西安安康铁路、延安神木铁路的兴建和西安延安铁路的改造,势必会对关中、陕南煤炭市场产生较大冲击。同时陕西省内耗煤最多只有3000多万吨,市场用煤、出省、出口煤也有限,省内煤炭必然是严重过剩的。因此,大规模开发陕北矿区不宜操之过急,否则,将对扭亏脱困任务本来就比较艰巨的国有重点煤矿增加更大的压力和风险。 铜川矿区张俊杰
编辑同志:
笔者在新闻媒体常常看到这样的情景:为了完成某项生产任务职工们舍弃与亲人团聚和出外学习疗养的机会,苦干加实干,昼夜工作。有的24小时甚至四天五夜不下岗。饿了吃盒饭,困了累了在车间、工地上就地打个盹。工程完工后则全部累趴下了,甚至大病一场……每每看到这样的先进事迹后,笔者在感动之后,总觉不是个味儿,这种奉献精神固然可嘉,却严重违反了《劳动法》。毕竟21世纪的中国已是法制国家。
《劳动法》第36条和41条明确规定: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应超过44小时,如需延长劳动时间应于工会协商,且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这也就是说,工作时间最长也不得超过11小时。
我认为,作为企业领导干部,应该多学法律知识,以对职工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来审视这些发生在企业的人和事,给劳累的职工以更多的关爱,不要延用不合法律规定的老办法
蒲白矿务局马村煤矿王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