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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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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为矿长解忧

交付480元保险费,发生保险意外事故死亡伤残,保险公司却赔付3万元保险金,对于陕西省铜川市郊区金锁关镇崔家沟村南庄子私营煤矿的矿长张忠义来说,这就象是天方夜谭。当2月28日下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铜川市郊区支公司将其保险金交到该矿矿长张忠义手中时,他感到非常惊讶和激动。

去年12月29日下午7时,金锁关镇崔家沟村南庄子煤矿,一位正在井下掌子面作业维修的矿工,由于伞板突然塌落不幸当场遇难。当时,因煤炭市场需求不旺,使煤矿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十分紧张,仅为这起重大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死亡家属安置就花掉了6万多元,再加上有些不尽如人意的收费,把矿长张忠义几乎压得喘不过气来。

南庄子煤矿于去年12月14日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铜川市郊区支公司投了雇主责任保险,为矿工每人交保费480元,保险金额死亡伤残为3万元、医疗费为1.8万元,共交保险费1.92万元。按保险条款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死亡将一次性赔付3万元保险金。郊区人保公司接到该矿发生事故的报案后,冒着严寒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了勘查理赔工作,并协调办理索赔有关事宜。2月28日,副经理路兆仓带领工作人员,驱车上门赔款,向南庄子煤矿矿长赔付保险金3万元。张忠义接过赔款后,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他非常激动地说,保险真是企业的“稳定器”,久逢甘露的及时雨,如果不是保险,我真不知咋过这一关。 蔡群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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