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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普化乡:以“公开”反腐败
本报讯 蓝田县普化乡纪委以“公开”促进了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被西安市纪委和监察局评为查办案件工作先进单位。
去年以来,普化乡纪委在认真做好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先后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5件,接待上访群众70多人次,初核信访案件11件,立案6件,结案6件。
在查办经济案件中,普化乡纪委配合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财务审计。至今已先后查出贪污案件3件,贪污金额5万多元,挪用案件4件,挪用金额7万余元。有关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法纪处理,有效地促进了全乡经济发展,受到了群众称赞。 陈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