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洛南县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3年又6个月,胡某等4人用深刻的教训体验到了以身试法的后果。
家住洛南县八里桥乡的村民胡某,于1997年1月28日晚携带板凿,伙同周某等3人窜至某村口图谋抢劫,恰遇一青年薛某路过,胡某4人以殴打、威胁手段,抢去薛某身上仅有的10元钱,后警方将周某等3人抓获,主犯胡某潜逃。胡某在外流浪、打工3年,吃尽了苦头,终于幡然悔悟,于今年元月份回家向警方投案自首。
(木贝木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