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制度上规范 行为上引导
宝鸡县制定公司制企业运行规则
本报讯 日前,宝鸡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和规范公司制企业运行机制的意见》,受到了改制企业员工们的普遍欢迎。
近两年来,宝鸡县不断深化县属企业改革,全县应改制的90户企业已以不同形式全部完成了改制任务,其中组建公司制企业38户。但由于旧管理模式的影响,有些企业虽然挂了新牌子,职工入了股,却不能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范运作;有的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责不清、程序不明,一些“三会”成员仍按“老办法”行事等。为此,宝鸡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深入企业调查、论证,在借鉴本地和外省公司制企业发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意见》。《意见》共分七章42条,主要包括:建立企业法人财产权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管理机构及党群组织的设置;建立新的企业内部劳动用工、工资及其它收入分配制度等。企业领导成员普遍反映,这个《意见》对他们是雪中送炭。 (杜聿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