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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金台工商局推出
干部亲属经商八项规定
本报讯 为强化干部廉政勤政意识,宝鸡金台工商分局近日出台了干部职工亲属经商专票专帐管理八项制度,有效预防和遏制了干部职工亲属经商中的不正之风。
该《制度》规定,凡干部职工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在本局辖区从事生产经营的,以基层工商所为单位一户一档进行管理,要求统一填写分局印制的《干部职工亲属经商登记表》,详细记录经商人员姓名、与干部职工关系、行业缴费标准,实交金额,并附上交费原始单据或复印件备查。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随意减免费用的,除经营者补交漏收费用外,对当事的有关工商人员作100—200元经济处罚。同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有关所领导的责任,并在年终评比中加重扣分。 (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