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奖品竟是“面做的小汽车”
据报载南京一位买了一箱方便面的消费者,开箱后发现中了厂家承诺的“一辆小汽车”大奖。他狂喜至极,立即赶到上海,找到厂家,又是对身份证,又是填大奖表格,最后厂家拿出的竟是一辆食品做的,面包般大小的“小汽车”,令这位消费者哭笑不得。
奖“一辆小汽车”,消费者认为理所当然应是那种在公路上跑的“小汽车”,要不也不会自掏车费从南京赶往上海。可厂家却玩起了“猫腻”,解释为是用食品做成的“小汽车”或是玩具小汽车。很显然,消费者被厂家的“模糊语言”所误导。笔者于是明白过来,现在为什么许多有奖销售,有奖征集之类的活动要注明“解释权在厂家。”
面对此类“模糊广告”误导消费,消费者自己首先应细辨真伪,莫被诱人的承诺所欺骗,但更重要的是针对广告用语,有关方面应制定出规范,明确表达意思,避免双关用词。比如有奖销售,在奖品的定质定量、设奖概率、投放时间、覆盖区域、广告表达、纠纷裁决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说明,不要再出现什么“食品做的小汽车”了。 (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