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用人单位如何招用人员
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家企业的劳资干部,最近厂里打算招用几十人补充有关岗位的空缺。请问,如何进行人员招用? 城固王强王强同志:
根据《陕西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可以通过下列途径:
1.职业介绍机构;
2.职业供需洽谈会;
3.大众传播媒体刊、播招用信息;
4.劳动力市场网络;
5.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途径。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出示本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招用人员简章和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招用人员简章应当明示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种、录用条件、用工形式、工作期限、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工资和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从经过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的人员中录用,省劳动部门规定就业准入的职业,应当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对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有规定的下岗职工、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用人单位应当执行。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收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禁止下列行为:
1.提供虚假用人信息;
2.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
1.收取报名费、登记费、培训费、保证金、押金、集资款以及其他费用;
5.质押劳动者身份证和物品
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和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报名登记之日后10日内确定是否录用。对确定录用的,自录用之日起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在10日内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录用备案。你们可按以上规定办理。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