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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检察长持假证撞人该负何责?被撞老人欲讨公道
据新华社电 山西省运城市一名副检察长在今年春节前夕,持假证驾驶车辆将一名老者撞伤,如今却对受害人不尽全责。这件事在当地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今年2月4日,也就是春节的前一天——除夕,运城市国税局退休干部、63岁的李发旺骑一辆自行车在路边行走时,被一辆警车撞伤。据医院诊断,李发旺老人的左腿被撞成三节,为严重粉碎性骨折,左锁骨断裂,心脏供血不足,胸腔出现大量积液。
据交警部门调查,肇事者是运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旭明。他当时驾驶着一辆警车与同方向行驶的李发旺相撞。交警部门认定,李旭明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记者在运城地区交警支队车管所核实,李旭明的驾驶执照是伪造的。车管所的电脑上显示,的确有一个名叫李旭明的人拥有驾照,但此人却是万荣县人,且身份证号与李旭明的身份证号也大相径庭,而李旭明的驾照档案号使用了运城市另一市民的。
从发生交通事故到现在已经整整5个月了,李发旺老人也被这飞来横祸折磨了5个月。如今老人还躺在病床上,但撞人致伤的李旭明却对此不闻不问,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