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安康地区工伤看病有新规定
本报讯 今年4月本报刊登《完善工伤保险管理办法势在必行》的呼声与建议后,安康地区社保局非常重视,及时下发了《关于规范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工伤保险办法。
该通知规范了工伤事故报告程序,对未按规定报告的费用自理;同时还确定了定点医疗机构,要求工伤职工除紧急抢救之外,一律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参照现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伤职工在抢救急救期间的用药,应本着实用和节约的原则。在非抢救和急救期间用药,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用药报销范围》规定执行。对确需转院治疗的工伤职工,须有主治医生提出申请,医院业务院长签署意见,报同级社保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转院治疗。工伤职工治疗期间一律使用医疗保险复式处方,对处方发票、医嘱、治疗等不符合手续和手续不齐全的,社保机构有权拒付相关费用。 ■张庆礼王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