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做手术三年伤口未愈合手术
蓝田一农民要求朝阳医院赔偿
本报讯 蓝田一患者在西安市灞桥区朝阳职工医院做了阑尾切除手术,3年多伤口未愈合,感染化脓,疼痛不堪。近日,患者要求院方赔偿手术费、医疗费、护理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3万元。
1998年12月下旬,现年39岁的患者陈兴忠(蓝田县华胥镇西元峪村人),在西安二炮技术学院做临时工时,突然感到肚子疼痛,经院校门诊检查,诊断为急性阑尾炎,急需做手术治疗。
当日,陈兴忠来到朝阳职工医院,交了3千元做手术。该院嫌农民身上脏,不肯做手术,还骂骂咧咧。后来在陈的苦苦哀求下,才勉强地作了手术。可是3年多伤口未愈合,感染化脓、疼痛难堪。患者要求该院予以复查,该院不但不给复查,而且态度生硬。医院一名姓王的还当面把患者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挂号证、病历等烧毁,让患者失去在该院的证据,无法上告。
陈忠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从商洛山区来到关中平原当上门女婿。家中8口人,岳父、岳母都是70多岁的老人,体弱多病。妻子体质差、孩子年幼,哥哥智力低下不能参加劳动。为了看病,陈把家中的衣物、家具、牲口、口粮卖了还不够,还向亲朋好友借了1万余元。陈由于不能参加劳动,16亩责任田只好雇人来耕种。据医生检查,陈需做二次手术,手术费、医疗费、护理费共需3万余元。这3万元对一个经济困难、收入无来源的农民家庭来说,简直是一个天文数字。 (贾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