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少女遭电机失双臂告状已九年要公道
本报讯 一起人身损害案虽经受害人长达9年:的艰难上诉,先后经过:县、市两级法院的多次审理,至今仍没有得到满意的赔偿。身残志坚的神木少女在父母的陪同下,近日来到西安,欲将对方诉诸高院,向法律讨个公道。
受害人王莉今年15岁,神木县河畔村人,父母均为农民,1991年阴历7月7日(当时7岁)走亲戚和小朋友在村边玩耍时,攀上一台距地面仅有1尺高(高约为0.3米)的正在带电运行的电力变压器上,双上肢被电击烧毁,至肩关节高位截肢。同年12月25日,受害人家属诉至神木县法院,请求负责运行和维护该变压器的主管单位神木县电力局赔偿人身损害费。1992年8月18日。县法院确定由电力局一次性赔偿受害人包括医疗、交通、住宿及终生生活费用在内总计49000元。受害方不服判决,遂向该院申请再审,结结果还是维持原调解。1995年又上诉榆林中院,中院责成县法院三审,最终结果是增加了对残疾护理费和生活补助费的赔偿额度。相信公理在天的父母再次上诉到榆林市中院,中院民事裁定却因“未能及时交上案件受理费4100元而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从1991年到1996年,在几上几下近5年的诉讼过程中,无臂少女和父母所受的艰难可想而知。近日,已来西安打算继续上告的王莉父母在见到记者时讲,就是告到省上,甚至中央,也要为女儿讨个公道。实习记者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