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制定出《未央区区、乡机关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全区机关、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制定出本部门执行的具体细则。
暂行办法制定了总则和实施办法,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规范(包括6条)、机关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包括5条);机关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包括6条)、机关政务公开制度(包括4条);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包括22条)等。 (郑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