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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9月04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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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部分离退休专家发放生活补贴的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百事通先生:

我父亲原是一研究所的副研究员,1996年退休。听说去年国家发了3个文件,可以给增发生活补贴。请问,该文规定增发生活补贴的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西安张博

张博同志: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事厅、劳动厅、财政厅陕组通字[1999]25号转发的中共中央组织部等部门下发的《关于给部分离退休专家发放生活补贴的通知》规定:

补贴的范围是:1998年12月31日前离退休,在1995年工资制度改革前专家技术级别为1—6级的离退休专家。

补贴标准是:根据离退休专家原专业技术级别和现有月固定收入额确定补贴标准。1—3级离退休专家月固定收入达不到1000元的,补足到1000元;4—6级离退休专家达不到800元的,补足到800元。这次增加的补贴为固定性补贴,今后正常调整离退休费时,对这部分补贴不予冲销。

你父亲的情况若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可以增加生活补贴。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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