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白水“政府采购”制度化
本报讯 白水县政府本着节约开支、反对浪费的宗旨,在全县推行“政府采购”运作程序,并步入制度化,收效良好。
该县先后制定了《县级会议审批和结算试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统一保险和统一购置的试行办法》、《大宗物品购置业务试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严格实施。同时,对全县的餐饮、印刷单位举行一次符合标准要求的公开招标,确定了一批服务质量高、价格合理的定点单位,使“政府采购”逐渐步入正规化、制度化、法律化轨道,发挥了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政府采购”自今年初开始实施,共为县财政节约资金8万余元,受到了全县各界人士的一致称赞。
(王爱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