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企业改制,职代会不能消失
目前,不少国有中小型企业改制成公司制以后,由于大部分职工持有股份,企业觉得股东代表与职工代表差不多,图省事就把职工代表大会与股东代表大会合二为一,甚至有的干脆就用股东代表大会直接取代职工代表大会。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极为不妥。
职工代表大会与股东代表大会是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组织,它们分别代表着两个不同群体的利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是劳动者的利益,股东代表大会代表的是股东——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劳动者是依靠付出劳动力获取劳动报酬来实现其利益的,而股东则是靠投资获取红利来实现其利益的。虽然改制成公司制后,大多数职工持有股份,拥有劳动者和股东的双重身份,但准确地说,他们的主要的身份还是劳动者,持股并没有改变他们依靠付出劳动获取劳动报酬来谋生的现状。而就劳动报酬和利润分红的关系来看,在其它条件(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二者成反比关系。即,劳动者报酬提高,企业利润就降低,利润分红就少了。相反,如果劳动者劳动报酬降低,企业利润就会上升,股东的分红就增多了。作为劳动者一方,总是希望通过提高其劳动报酬来增加收入,而作为股东,当然希望尽可能地压低工资支出而增大分红收入。正是因为劳动者和股东在实现其各自利益时所产生的矛盾和对立关系,使得他们各自的利益代表——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代表大会为维护各自群体的利益而不得不相互对立,所以说他们不能,也不可能合二为一,相互代替。如果硬性地把二者合为一体,混为一谈,或者用股东代表大会直接取代职工代表大会,那么,职代会的职能势必要被削弱,劳动者权益的实现将不能得到充分地保障,不仅不利于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而且还可能会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因此,在目前产权关系逐步明晰,劳动者仍处于相对弱势的情况下,职代会不仅不能消失,而且要与股东代表大会明显区分开来,职能也应进一步强化。
■洪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