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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09月14日
维权之页
03

哪些人可列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百事通先生: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哪些人?请予以回答。

佛坪天旺

天旺同志: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城市非农业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三类人员:

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②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保障标准的居民;

③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保障标准的居民。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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