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厂子拖欠统筹金职工逾龄难退休
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理所当然,但西安电镀厂的11名到退休年龄的老师傅,因无法办理退休手续而到处奔波,迄今未有结果。
据赵玉珠等师傅反映,他们厂有11名职工已到退休年龄,有的已超过退休年龄两三年,仍然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由于领不到退休金,厂里又不发生活费,生活十分困难,现在真不知如何是好。
接到赵玉珠等师傅反映后,我们走访了相关部门,了解到西安电镀厂已到退休年龄职工办不了退休手续的原因,主要是该厂拖欠了社保部门今年1月至6月份养老统筹金2.7万元所致,但根子却在企业改制后存在的两项协议中。
西安电镀厂由于效益下滑,生产难以为继。1997年由其主管上级西安市工业合作联社作主让西安瑞力新技术开发公司将其予以8年的托管,在当年11月14日所签协议中规定:“乙方(即瑞力公司)从托管当日起承担电镀厂全部在册职工的安置与离退休职工的工资、统筹费、医疗费、丧葬费及国家规定的各种费用;正式职工的待遇与托管方职工同等对待”。但在1998年5月11日,西安电镀厂《企业领导与职工代表的协议》中第二条中又商定:“从1996年1月1日以后下岗的职工相互不找,养老统筹由企业承担”。按照两个协议精神,缴纳养老统筹金应该不存在问题。
然而,自从西安市集体与国有企业养老统筹金缴纳并轨后,作为大集体的西安电镀厂缴纳数额随之增加,从而导致双方对协议的理解产生了歧义。瑞力公司一方认为自己给被托管者缴纳统筹费只能仅限于企业应交部分;而职工对后一份协议的理解是认为应为两不找,单位自应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即职工应承担的5%也应由厂子缴纳。几经扯皮,不得要领,厂子有些职工虽缴纳了部分费用,但由于拖欠养老统筹金太多,致使到退休年龄的这些老职工们退休手续搁浅。
记者认为,无论托管双方对协议理解问题如何解决,都不应“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让这11名职工备尝生活费用难以落实的艰辛。我们期待着相关部门尽快拿出办法,让这些辛勤工作大半辈子的老师傅早日安享晚年。 振宇 树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