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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11月13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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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谁负责

时下,官场流行“闹出了事端,上级追查下来,就说是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当然责任归集体负责;干出了政绩,向外界宣传时,就说是自己定的,自己英名,当然政绩归自己所有。”

就拿我最近才看到的报道来说,某乡长上任为了创“政绩”,大搞所谓“形象工程”,闹出事端,上级追查下来,乡长说:“这是我们班子成员集体决定的,由集体负责。”此后,这件事便不了了之,“集体负责”最后竟然成了没人负责。

有的地方挪用专款、超标购物;有的部门巧立名目,乱收费、乱集资,如遇上级查处,便将“集体负责”的挡箭牌一举,“法不责众”,查来查去,竟不知该把板子打在谁的屁股上。时间一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种现象的蔓延,使违纪违法事件日趋增多。近闻河北临漳县推出选拔任用干部责任制,将“集体负责”分解成了推荐责任制、考察责任制和表态责任制三部分。出了问题,按照各自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使“集体负责”具体化,确保落实。看来“集体负责”落实的问题并非不能解决,而是看有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赵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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