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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0年11月23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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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分钱问题……

现在人们都不愿写信了,最主要的原因是电话的普及。先不说越来越多的“手机族”,以及办公室、住宅的电话,既使你出门在外,随便往大街上瞅一眼,“公用电话”、IC卡电话也是随处可见,再加上200卡、IP卡等等,打电话已变得喝凉水般平常了。

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有时正碰上卡上没钱了或忘带卡了;有时又碰上连找了几个IC卡全是遭破坏没法用的;抑或在不太繁华的小城镇,此时你又非打电话不可,只好别无选择地与电信局打交道了。但我两次到某电信局(因怕招惹祸事便隐去具体地点)打电话的经历,却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啊!

那天我到某电信局打个省内电话,先交了20元钱买了个话机号牌,在指定的话机上拨通了电话,一结账,收费1.5元,找零后,服务员给了我一张话费收据,上面清楚标明:时长2分,话费1.2元,附加费0.24元,合计1.44元,而服务员却收了1.5元,明显地多收了0.06元,但却无只言片语地解释。笔者斗胆诘问,服务员一副不屑的口气:“一个大老爷们家,分分钱还这么计较!我们没有零钱给你找,下次来给你补上吧!”象是打发要饭的,心里便觉得很窝火。但冷静一想,也不能全怪人家服务员,现在毛毛钱都值不了个啥用,别说分分钱了,兴许人家正好没分分钱呢!

第二次又去电信局打长途电话,又多收了4分钱,而从电脑流出来的话费收据上,却没有这4分钱。我便再次跟服务员“理论”,她仍是“没有分分钱找”。我又说上次来打长话时多收了6分钱,你不是说这次补吗?咋还是没分分钱找呢?她愈加不耐烦:“你上次来没来我不知道,如果你能拿出证据来证明我少找给你钱了,我就给你补上!”

我没有证据,因为收据上是不会注明多收的几分钱的。但我想,作为顾客,咱把该付的费用全付了,你也从中得到收益了,该找给人家的钱不找不说,怎么连个招呼也不打,这种行为说小了是服务意识不好,说大了,不就是明火执杖的抢劫么。 (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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