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0年11月27日
公众视角
04

公民纳税是否享有知情权

编辑部:

作为公民,有义务依法纳税。但公民从来不知道所纳税的钱去了哪里。利息税的征收是用于解决下岗职工困难的,从1999年11月1日征收的利息税,公民根本就不知道利息税是用于下岗职工中的困难户,还是用于到别处?

请问,公民花钱纳税,是否享有知情权?

读者卢萍

卢萍读者:

公民有纳税的义务。漏税要补,偷税要罚。公民除了有纳税的义务之外,还享有知情权,对所交纳的税款流向有知情的权利。

多年来,由于对税款流向透明度认识不清,造成纳税人不知道自己的钱最后去了哪里。受益人不知道自己使用的钱是从何处来的,是认为:“国家财政拨款”。致使一些有纳税义务的人,千方百计想办法不履行纳税义务,甚至出现漏税、偷税、逃税现象。受益人好象心安理得应当使用国家财政拨款。

公民有纳税的义务,就有获知税款去向的权利。税务部门今后应当加大对税款流向透明度,让每一位纳税的公民都知道自己的纳税款项用在哪里。

罗襄珑(律师)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