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我省审判制度将要大调整
本报讯 记者从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为适应新时期民事审判工作要求,我省法院将按照最高法院的调整格局,进行大的审判制度的调整。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法院工作,尤其是民事审判工作也将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变革和大发展时期。市场主体和经济利益多元化,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都将在不同程度上反映到民事审判工作中来。因此,要求新时期的民事审判工作建立与国际民商审判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民事审判制度。省法院将撤销原来设立的经济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交通运输审判庭,按照三大诉讼法的科学划分,规范刑事、民事和行政的审判体系,重新设置四个民事审判庭,实行大民事审判格局。这标志着我国人民法院的审判机构设置更趋科学合理。 (杨子)省法院将改革执行管理体制
本报讯 为加强执行工作领导,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省法院将对执行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据了解,执行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纵向上,高级法院在辖区内建立上下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新机构,形成有效地实行行政领导和司法监督双重职权的新体制;在横向上,建立完善以委托执行为主的新的工作格局,为跨高级法院辖区执行案件最终实现全部委托执行打下坚实基础;在内部工作管理上,建立健全执行权的分工行使、互相监督、有章可循、利于效率与公正的新的运行监督机制,在法院内部,将实行执行命令权、执行裁判权、执行实施权相分离的方式,形成裁判人员与执行人员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新机制。目前,将由一部分有审判职称的执行人员主要从事裁判事项,其他执行人员主要从事执行事务,形成切实有效的内部制约效能。本报记者杨令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