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土政策”阻拦 找借口不办
天保工程返乡职工落户难
编辑部:
我省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简称“天保工程”)已有两年。按省上规定:当地政府应解决返乡职工的户口。可时隔两年,4400多名申请返乡的林业职工,因有些地方“土政策”阻拦,仅有8名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我省自1998年11月28日正式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来,省森工局系统有4400多名职工申请返乡。为了尽快妥善安置这些职工,去年3月22日,省政府下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省属森工采育企业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返乡职工落户问题的通知》。文中规定:对于返乡职工各地市政府(行署)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落户工作,对自愿申请在原籍落户的这部分职工凭省林业厅签发的协议和户籍迁移手续,应准予落户,享受当地村民待遇。
省政府有明文规定,可一些返乡的职工拿着省林业厅签发的协议和户籍迁移手续,回到原籍,当地基层政府组织总是以种种理由或借口,不给返乡职工办落户手续。一些返乡职工为此事从村里跑乡里,从乡里找县里,最后又回到局里,多次往返折腾,钱花了,气受了,问题仍没解决。
据了解:职工返乡,只要村里开一个“准予落户的通知”,职工拿着这个通知,带上相关证件及手续,到派出所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可一些村子就是不给开。有的职工告诉记者:不开的原因很简单:你以前在单位拿工资,村上也没沾你光。现在企业不好了,你就回家落户。落户可以,把你单位曾发给你的工资分给村上一半;还有的则认为:现在村里人多,没有地。你回来了,要给你分地、分宅基地,不好分;还有的则更干脆:“你给村里交几万元,事情就好办了”等等。
这种土规定与省上的政策相悖,使不少返乡职工无法落户,这是他们意想不到的。希望一些政府基层部门应从国家稳定大局出发,再不要用土规定去伤归乡游子的心了。 本报记者 柳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