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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2月21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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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乱收费应治理

编辑同志:

近年来,尽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乱收费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社会各界反响仍十分强烈。目前,中小学乱收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城区中小学,特别是初级中学,置《义务教育法》于不顾,不执行教育部门下发的有关学生就近入学的规定,仍在大量招收“择校生”并收取高额费用。据了解,不少城市一些小学,一年级学生刚入学就须交择校费1000元左右。

二、相当一部分初中、小学教师违反规定在假期或双休日举办各种收费的补习班、补课班、名师讲座等,收费之高令人吃惊,有的教师一节课收费高达几十元甚至近百元。

三、有的学校擅自增高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教师强行推销学习资料、学习用品等,拿“回扣”的不良风气相当严重。

中小学乱收费,不仅加重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败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而且也违背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办学方向和原则,也助长了教育部门腐败现象的滋生。为此建议:

一是各级领导特别是教育部门的领导,要从依法治教,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认识中小学乱收费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真正把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规定,决不能以教育经费困难为由为乱收费开绿灯,以维护基础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三是每学年,要对中小学收费情况和账目进行专项检查,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乱收费案件,特别是通过招收“择校生”达到高收费目的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四是政府要责无旁贷地担当义务教育的职责,加大基础教育的投入,决不能把实施义务教育推向市场,也不能把义务教育的责任完全推给社会。 ■赵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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