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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2月26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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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3月起使用新买房合同

面积测算误差以3%为界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西安房产部门获悉,西安市民期待已久的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将从今年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而现行的《西安市商品房购销合同》也从此日起停止使用。

据了解,去年12月份,国家建设部向社会公布新房产合同文本。与旧合同文本相比较,新文本从法律依据、合同双方协商灵活性以及面积核算等方面都有较大改进。

新文本突出体现了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在相关条款中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此外还充分考虑到对处于弱势地位的购房人的提示和保护,对买房时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明确提示。

有关商品房面积的计价方式是消费者最关心的事情。新文本明确列出了3种面积计价方式供买房人选择:按建筑面积计算;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按套(单元)计算。对于出现的面积误差,新文本规定,面积误差在3%以内,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超出3%的,买房人有权退房。

本报记者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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