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让职工代表参与审计监督
据悉,某市一家国有企业,在停产几年后,不久前制定出台了企业实施破产和职工安置方案。当该方案在职代会上,提交给代表审议时,代表们对企业财产、债务等方面审计结果表示质疑,纷纷要求重新审计。到会的企业主管部门领导,认为代表们的意见提得有理,完全符合《工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当场同意组织有关人员重新审计,由两名职工代表参与审计监督。审计结果,不仅挤出了数字“水份”,几名原企业主要领导近年来相互勾结,通过各种手段侵吞企业财物行为,也在阳光下暴露。
让职工代表参与审计监督,我为这种做法击掌称好。职工代表是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按照一定程序选举产生的。他们不仅对企业生存发展尤为关心,在各个方面都能代表全体职工的整体利益,具备着较强的依法维权意识。愚以为,职工代表参与审计监督,实施“阳光作业”,不仅能使广大职工对审计过程和结果信任、放心,也是职工民主管理企业的一项实质内容。当然,职工代表也必须勤奋“充电”,这样,今后不论是参与审计监督,还是在其他方面,作用才能发挥得更加突出。 ■姚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