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退休工人李桂祥的无奈
“咱相信法律,官司打到法院被驳回,转了一大圈啥也没解决,像我这问题到底由谁来管,是法律的漏洞还是没人管?”
经受了暖气管道“折磨”了四个冬天的退休工人李桂祥,接到法院驳回上诉的终审裁定书后心凉透了。
居住在省电力(集团)公司第四工程公司20号楼13号的退休工人李桂祥对记者称,他家暖气管道原来在地沟里,后因发生漏气,1996年公司房管部门维修时,将进气管从客厅和小房的上方通过,没有安装防护设备,裸露在外的管道与电线交叉的地方都被烤黑了。每到冬季集中供暖时节,室内温度最高时达到38℃,像过夏天一样,热得人受不了,只好在室内穿着背心短裤苦熬。由于室内外温差较大,一出门很容易感冒。最让他和老伴无法忍受的是,伴随着暖气管进气的嘈杂声,不时还传出类似榔头敲击“当当”的响声,搅得他们整夜无法入睡。他和老伴患有椎间盘突出及冠心病,到了冬天“一刻也不能安宁,真是活受罪。”
到现在,李桂祥一家已为暖气犯愁整整四年了。每年都要找公司反映好几次,一直也没有得到解决。实在不愿再为暖气受累的李桂祥将公司诉至西安市灞桥区法院,被驳回起诉。李不服,上诉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审理认为,“属企业内部行政管理问题,不属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的范围”,遂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一下,李桂祥真是没辙了,起诉被驳回,单位不解决,到冬天还得受罪。李桂祥说,暖气费一分也没少交,为什么就享受不到正常的休息权利?国家提倡公民学法用法,我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得不到法律支持,一到冬天还是受害者,作为一个公民真是到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地步了,我该怎么办?
类似李桂祥这样遭遇的职工,记者还碰到不少,正如李桂祥所说“是法律有漏洞还是没人管”,如是这方面的法律不健全,还希望立法部门能引起重视;如是该管没人管,也希望所属单位管一管。
■本报记者 焦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