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警惕腐败“年轻化”
刘跃峰
记得两年前,当云南红塔山集团褚时健案发时,人们讲腐败还停留在“五十九岁现象”上,后来出现了福建省政和县原县委书记丁仰宁案件后,腐败一下子就降至“三十九岁现象”,到了云南思茅市原市长谢韬被抓时,就变成了“二十九岁现象”,眼下这种情况被称为“二十六岁现象”,这是不是最低线,会不会在明天出现“二十五岁、十九岁现象”?其现象令人担忧。
为什么腐败年轻化的发展速度如此之快?除了腐败分子自身抵抗力相对薄弱外,社会环境、政策制度、惩罚力度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这些年贪污受贿像传染病菌,受感染者此起彼落,“前赴后继”、“朝杀暮犯”现象层出不穷,其原因是许多腐败分子存有极大侥幸心理,竟称东窗事发为“运气不好”。如果说五十九岁是想乘机捞一把,那么“二十六岁现象”则是正确的人生观尚未牢固树立,而庸俗的价值观就此滋生漫延的结果。
干部年轻化本是干部任用体制改革中积极的一个方面,由于在推行干部年轻化的进程中,监督机制的滞后,使不少越来越年轻的干部在权力增大时,却没有相应的制约措施,权力缺乏了有效监督及公权私有化,必然演变成为各级腐败分子自由发挥的工具。
因此,要切断腐败的传染源,降低低龄人群的发病概率,首要采取的措施就是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