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1年05月21日
维权之页
03

职工可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据《工人时报》 日前,济南市出台了一项新法规:《济南市工伤保险业务操作规程》,这项法规为维护工伤职工权益,规范工伤、伤残鉴定提供了更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群众称赞说:政府又为我们系牢了一道“安全带”。

据介绍,《操作规程》进一步明确了工伤认定的申请办法:企业发生工伤事故,可以通过110或其他方式,但必须在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机构报告;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15日内,企业应向社会保险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企业拒绝为职工申请工伤时,职工本人或其亲属可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机构在接到事故报告或受理企业及职工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派出2人以上进行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在此基础上,根据《济南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办法》,在规定期限内,由集体讨论确定职工伤亡性质。

市或县(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接到企业或职工申请并审核登记后,一个月内安排查体评残。查体一周后,由企业领取鉴定结论并通知职工本人。伤残职工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15日内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规定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