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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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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卫生界人士呼吁——

莫把职工健康当儿戏

笔者最近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地方在上“三资”企业项目或乡镇企业项目时,忽视有毒有害岗位对职工的健康危害,造成职业病发病率逐年上升,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工人中毒死亡事故。劳动卫生界人士呼吁,企业不能只顾眼前利益而轻视职工健康,职业病防治法规应尽快出台。

据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部门的有关人士介绍,辽宁省现有有毒有害作业岗位10余万个,共有114万名职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现在辽宁每年平均确诊职业病1000余例,占全国发病总例数的十分之一。据有关部门对1.7万例职业病的分析,危害较重的是煤炭、冶金、有色金属、机械及建材行业。

大连市不久前对385家“三资”企业1389名作业工人体检,职业危害因素导致健康异常者达105人,检出率为7.6%。两年前,鞍山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一生物化工厂几名工人为捞生产工具,跳入沉淀池内发生中毒,造成3人当场死亡。卫生监督部门的调查结论认为,企业在上马时没有办理劳动卫生审批手续,作业工人未进行上岗前职业性健康体检,作业现场没有密闭通风排毒设备,没有个人防护设施,无安全操作规程,这是惨剧发生的直接原因。

在采访中,辽宁卫生监督、工会等部门的负责人向笔者忧心忡忡地表示,最担心的是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的职业危害日趋严重。由于部分乡镇企业及“三资”企业在上项目前,并未执行“同时立项、同时进行职业卫生审查、同时竣工”的原则,因此当卫生监测人员上门检查时,大多被拒之门外。

医疗部门曾对沈阳市苏家屯区一“皮鞋村”的300名工人进行体检,发现200人血象改变。其他工人后因恐慌而拒绝干活,“皮鞋村”如今已名存实亡。

辽宁省卫生监督所一位负责人认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无法可依,导致不能从根本上控制职业危害。为保护职工的生命与健康,各地在制定颁布职业病防治法规的同时,还应在上乡镇企业和“三资”企业项目时让劳动卫生部门介入,以防止职业病危害人们的健康。 (范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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