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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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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不足,煤矿安全的一大隐患

编辑同志:

安全是煤矿的头等大事,但煤矿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消息却不断传来。据《中国煤炭报》报道:去年,我国煤矿因事故而死亡5798人,今年一季度,全国煤矿又死亡861人,同比增加180人。在各类煤矿事故中,瓦斯事故引起的死亡约占50%。煤矿安全形势如此严峻,不能不使人思考其中的原因。诸多因素中,安全投入不足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煤矿安全必须要有相应的物质手段做保障,国家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从所产原煤中按吨煤比例提取足够的安全专项基金进行安全投入,专款专用,不得挤占。但近几年,由于煤炭市场疲软,煤矿效益不好,安全基金被大量挤占,安全欠帐较多,巷道失修,设备超期服役,装备得不到及时更新维护,井下事故隐患大大增加。以煤矿的“一通三防”为例,“九五”期间,国有重点煤矿应在“一通三防”方面投入42亿元,每年8.4亿元,但实际真正投入只有4亿元左右,差一半以上。不少矿井通风不足,有的缺乏监控设备。现在使用的各种安全装备多数超期使用,带“病”运转,需要更新。陈家山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没有及时采取瓦斯抽放措施,扇风机不能正常运行,下井人员未携带隔离式自救器所致。

安全也和其它事物一样,有播种才能有收获,有投入才能有产出,投入不足的结果就是一起又一起触目惊心的安全事故。因此,安全基金被占用,安全投入不足,是煤矿安全的重大隐患,加强对安全基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煤矿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是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一项迫切和紧要的任务。

读者:梅方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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