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1年06月25日
综合新闻
02

尊重领导更要尊重事实

李斌

辽宁大连检察院对持刀行凶造成一死一伤的重罪嫌疑犯——辽宁大连一公司经理孙文庆,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使一个重罪嫌疑犯转眼变成了一个无罪者,而不起诉的说法仅仅是“尊重领导意见——领导怎么说,咱就怎么办”。

笔者不禁要问:作为执法部门,在执法时是尊重领导意见,还是尊重客观事实呢?

况且,本案公安机关已搜集到充分的证据,而且有法制专家给其把关,可谓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为何就不能起诉呢?笔者认为,一方面可能因为犯罪人身为经理,有钱有势,得到有关部门或领导的庇护;另一方面可能是罪犯嫌疑人已打通某些领导的“关节”,这些领导为其撑起了“保护伞”。

为什么现在许多老百姓害怕打官司,为什么会对我们有些执法部门有成见,甚至埋怨、痛恨、不信任呢?这恐怕与我们这些执法部门或执法部门的领导不注重自身形象分不开吧!时下,我们一些“领导”,往往借自己手上的权力,颐指气使,指手划脚,随意干涉其它部门或其他人的工作,以权欺人,以自己的话代替神圣的法律;而我们一些属下,办事无主见,对领导阿谀奉承、唯命是从,缺乏责任,不敢坚持正义。

作为执法部门,其最根本的原则就是依法办事,以事实说话。倘若仅凭上级领导的一句话,就撇开了法律,抛弃了事实,老百姓怎么能相信法律、相信党和国家呢!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