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刮起反垄断风暴
□文/叶燕
3月30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宣布:今年4月到9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垄断专项执法,依法整治垄断性行业。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这一决定,不啻在垄断行业经营的“一潭死水”中投入了一枚炸弹,欣起了轩然大波。今年4月初,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会,朱镕基总理当会强调,反垄断工作不会一帆风顺。根据这一讲话精神,工商部门又将反垄断行动延长至全年。中国刮起了一场反垄断风暴。那么,反垄断究竟力度多大,效果如何,全国人民正拭目以待。
行业垄断“我是大爷我怕谁”
行业垄断由来已久,且根深蒂固。一些垄断行业摆出一副“大爷”的架势,根本不把消费者放在眼里,消费者对此意见极大。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表明,在百姓的心目中,最应破除的垄断行业,电信排第一,其次是铁路、邮电和电力,再次是航空、金融与保险。
电信,民怨沸腾。在1999年的全国“两会”上,朱镕基总理曾用“民怨沸腾”来形容人们对电信垄断及其弊端的痛恨。在经历了几十年的高度垄断经营后,电信行业已经深深地打上了计划经济的烙印。一些地方电信企业依凭业已稳固的市场地位,阻止竞争对手涉足自己的领域。当市场渐渐被瓜分时,他们就利用权力进行所谓的调整、改革,导演着限制市场竞争的非法闹剧,严重地违背了公正交易、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漠视客户的利益和需求,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个别地方的电信企业在征收资费时不兑现承诺,甚至随意加收附加费。不久前,北京市电信部门发布了“电信资费调整规定”。按此规定,电话月租费由21.6元上调到25元,同时取消了原月租费中的免打25次的计项。根据此规定计算,北京人在家打电话,过去1小时是3.60元,现在就要掏6.49元。(见2001年4月20日《工人日报》)
邮政,圈设禁地。如今,我国的邮政被人们讥讽为“蜗牛邮政”,消费者的信件常常被耽搁,尽管如此,邮政专营的局面仍如铁板一块,无法被打破。因为,邮政部门已将此圈设为“禁地”,其他企业无法涉足。在这块“禁地”里,邮政部门自身的行为开始“失控”,在特快专递、邮寄包裹、承兑汇款等方面出现了强制行为。更让消费者不满的是,一些重要邮件在这一“禁地”中被积压和滞留,给消费者带来无可挽回的巨大损失。据报载,湖北襄阳学生张某入学通知书被邮局错投,错过了升学的机会;江苏涟水县的张某因邮局将大学录取通告书迟延送达,而错过了上大学的机会;某公安局王某参加警察招考,因挂号信被邮局积压,错过了面试;陈某报考北京某大学硕士研究生,大学将准考证以挂号信寄出,可被邮局滞留,陈某错过了考试时间……(见2000年10月19日《中国青年报》)在邮局圈设的“禁地”中,这样的例子俯拾皆是。
保险,强行搭车。保险部门凭借一些优势部门,强制推销保险,滥用其在理赔中的优势地位,强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接受其指定的经营服务,部门或商业银行联合,强制贷款人购买不必要的保险;与医院联合,强制病人购买保险;与电信部门联利用办理法定保险的优势地位搭售保险。如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合,强制电话用户购买电话盗打意外险;与教育部门联合强制中小学生购买意外事故险;与铁路、民航等部门联合,强制用户购买不必要的保险;在许多地区,还出现审验机动车驾驶执照时,每个驾驶员必须办一份人身保险,等等。这种“强行搭车”的保险垄断行为,手段翻新,花样百出。
交通,老大自居。改革开放以来,公路交通的大门被打开,出现了竞争的好形势。然而,铁路和民航的大门仍然紧闭,垄断经营,一统天下,在他们经营的领域内,呈现出老大自居的状况。火车春运涨价,机票不准“打折”,全都是“老大”们说了算,如果你有异议,你就别乘火车飞机。铁路部门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铁路延伸服务,强制用户购买保险或保价运输。春运期间,提供的服务最差,但价格却在上涨。民航则更不可一世,长期以以来以“飞行安全”为由,将其划入所谓“特殊”行业,进行行政垄断。今年3月,全国24家航空公司在武汉续签了2001年国内航线收入联营协议,实施了“价格联盟”,他们通过直接侵害消费者的利益来维持本行业的垄断利润。
水电,我行我素。电力、供水、供气部门在垄断经营中,也是我行我素,不容消费者有半点异议,否则将给以颜色。电力部门强制用户购买电保险、电表、电线、变压器等,强制收取用户电押金或强制承揽建筑物内的安装工程,对拒绝者收取不合理管理费。供水企业强制用户购买“用水卡”,否则加收水费或水表检测费,强制用户购买其水表、水管等材料,并强制他人接受其指定的施工企业服务。供气部门在提供燃气时强制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燃气灶具。否则拖延提供服务,滥收费用。
其它一些垄断性行业也不甘落后,筑起自己的樊篱,进行自我“保护,不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进入其“领地”。烟草部门销售名烟时搭售滞销品牌香烟;农村信用社滥用发放农资贷款的优势地位,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化肥或其它农业生产资料;商业银行在住房贷款中强制贷款人到其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限定贷款人必须购买其指定的开发商的房屋。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垄断行业,“大爷”派头十足。
行业保护 “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
目前垄断行为可以说无处不在。中国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政府对企业实行统一经营,对一些行业实行政策性保护和政府指导下经营,因此,政策性垄断比较突出,致使这些垄断企业既是经营者,又是监督者,实际上还是立法者,因而很难撼动垄断行业的“铁交椅”。
实施“大棒政策”。在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中,垄断就是一种特许经营,它不是通过竞争形成,而是一种行政“圈地”,如中国电信、中国电力总公司等,都是由以前的行政部门演化而来,虽说已企业化,但营运方式还像个“衙门”。他们端的是“铁饭碗”,坐的是“铁交椅”,吃的是“政策饭”。在他们的“圈地”内是不允许外来力量进入的,尤其是民营企业,不得进入“圈地”分一杯羹。一旦有“外来者”,他们便挥起“大棒”,不是将其吓煞,便是将其打煞。1999年9月15日,张家口市的阳光报业服务有限公司经市新闻出版局许可,在市工商局注册后正式开业。这家民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送书、报刊服务和报纸、期刊、图书的零售。2001年3月28日,张家口市邮政局以“阳光报业”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邮政管理规定》为由,决定对“阳光报业”实行相应的行政处罚。这一刚闯入“邮政禁地”的民营企业便被罚“出局”。(见2001年4月20日《钱江晚报》)
奉行“独裁主义”。凡是垄断行业,奉行的都是“独裁主义”,在其垄断的领域内,都是“大爷”说了算,其他都得靠边站儿。“大爷”就是政策,“大爷”就是法规,你能把“大爷”怎么样。据报载,今年3月26日,北京市消协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企业及消费者代表,就“北京市电信资费调整是否合理”举行座谈。谁知,北京市电信部门的有关人士拒绝参会,并且声称“调价与我们企业无关,我们没有必要参加此会。”(见2001年4月20日《工人日报》)一副霸道的架势,使你奈何不得。垄断行业一般都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和强硬的政治后台。在经济上,垄断企业都是国家的利税大户,营业额上千亿;在政治背景上,他们大部分是从国家机关各部门分离出来的,与主管机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普通消费者与之抗衡,无异乎以卵击石,就连消费者协会也不在他们的眼里。
依靠“地方保护”。一些垄断行业为维持自己的垄断地位,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便制定了行业法规,使自己的行为合法化。由于行业的“保护主义”,于是出现了有些行业法规与国家法律法规“打架”的局面。还有一些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对垄断行业实行“地方保护”,其原因也很清楚。因为,垄断企业向政府缴纳巨额的税收,政府与垄断企业便有着“扯不断理还乱”的牵连。如果反垄断成功了,实际上也会侵害政府的利益。有这样一个例子。四川省沐川县群众使用自来水,沐川县供排水公司按水表口径大小收取“底度费”,超过底度按实际用量收,而不足底度时按底度收。乐山市工商局根据消费者集体投诉依法查处时,却被沐川县供排水公司告上法庭,一审工商局竟败诉。(见2001年4月20日《工人日报》)
破除垄断 期待“惊险一跳”
随着WTO脚步的临近,打破行业垄断、走向公平竞争的呼声已越来越高。人们对今年的反垄断风暴寄予了厚望。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破除垄断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还有很多艰苦的工作要做。因为我国现阶段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阶段,尚不具备成熟的市场条件,特别是由于体制的原因,我国当前经济生活中形形色色的垄断主要不是经济垄断,而是来自旧体制下的行政垄断。因此,我国反垄断应当既反对经济垄断,又反对行政垄断。
有专家提出,打破垄断关键在于能不能公平竞争。为此,应该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市场准入问题。要大胆地吸收社会资本的进入,包括外资,形成竞争的态势,方能打破垄断的“坚冰”。二是政策要平等,反对歧视。不管国有、集体、民营,都应该一视同仁,平等竞争。政府在竞争中应主持公道,不可厚此薄彼。三要解决法律保障。打破垄断的根本问题是立法。目前我国只有《反不正当竞争法》,而没有《反垄断法》,因此,后者的尽早出台是解决垄断的首要任务。
国务院体改办主任王岐山用“惊险一跳”来形容中国的“入世”。他说,中国马上就要加入世贸组织了,但是我们的一些垄断行业却还没有准备好,很多垄断行业的改革和重组还刚刚开始。但不管怎样,一切不宜由国家垄断的行业都要打破垄断,一切不利于市场竞争和实现企业效率最大化的行业,企业结构都要重组。电力、铁路、民航、通信等行业将是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因为中国政府迎接经济全球化、打破垄断的决心是坚定的!
中国已刮起反垄断风暴,破除垄断行业独揽一方的局面为时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