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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1年09月13日
维权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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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会议时死亡能否比照工亡处理

百事通先生:

我的一位朋友所在的单位利用休息日开会,开会期间我这位朋友突然倒下,经抢救无效死亡,在处理他的后事时,对于是否认定为比照因工死亡发生分歧,我想问一下,我的这位朋友在休息日参加会议时突然死亡,能否比照为因工死亡处理?

咸阳 钟鹏

钟鹏同志:

你的这位朋友在开会时突然死亡,可以比照因工死亡处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6]226号文件)第八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1965年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65)险字第760号文件规定:“职工在正常的工作中,确因患病而造成死亡的,原则上应按非因工死亡处理。但是对于个别特殊情况,例如由于加班加点突击任务(包括开会)而突然发生急病死亡,……可以当做个别特殊问题,予以照顾,比照因工死亡待遇处理。”

■百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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