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1年10月11日
维权之页
03

江苏 安全责任写进集体合同

据《工人日报》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要体现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明确企业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工会组织有权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劳动安全卫生等内容依法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近日,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就加强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工作提出意见。

该《意见》除了规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必须落实安全责任外,还要求集体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内容和标准等要符合我国现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政策规定;企业与职工个人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意见》还明确,集体合同应当设定用人单位承担的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其中包括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坚持对新工人的三级教育,换岗职工培训上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放大 缩小 默认